《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的残疾考生入学。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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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小学、初级中等学校,()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
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逐步完善(),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