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什么?
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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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核对机构在接受街道委托核对材料()个工作日内,应认真全面审核委托名单、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书。
对患恶性肿瘤(含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商业保险赔付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患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本市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患者患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本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超出部分按照()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最高不超过本市月城乡低保标准的()倍。
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须()向当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报告一次家庭收入情况。
对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半年复核一次。
行业收入评估认定中,无收入证明和劳务合同的,可以我市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为依据,一般取()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