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研究机构,未按照规定实施相应质量管理规范且逾期不改正的,应
A、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B、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C、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D、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至少应当注明药品名称、贮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执行标准、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内容的标签是
A、药品的外标签
B、药品的内标签
C、用于运输、储藏的药品的包装标签
D、原料药的标签
A、公民自费并自愿受种的疫苗
B、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的应急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D、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A、委托方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药品委托生产申请和完整资料
B、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对受托方进行考核
C、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收到的企业药品委托生产申请和完整资料进行考核,合格后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D、委托方所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委托方应提交的跨省级委托生产的申请及有关资料签署意见后,将全部资料转受托方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
E、受托方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受托方的考核并签署意见,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符合规定的向委托双方发放《药委托生产批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