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保险车辆在保险期内先后发生两次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对第三者承担的赔偿责任分别是7万元和12万元。由于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选择了l0万元档次的赔偿限额,保险人赔偿了第一次事故的7万元以后.对第二次事故的12万元,根据规定应赔偿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仍然有效。
辆机动车辆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达到保单上载明的新车购置价,为30万元。后在保险期内先后发生三次保险事故损失,第一、第二次的事故损失赔款分别为15万元和10万元,第三次事故损失为8万元,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保险人按规定应赔偿8万元,保险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