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硬化腹腔积液患者,大量利尿后,嗜睡、多语,呼吸14次/分,有时四肢抽搐。血pH7.5,CO2CP34mmol/L,HCO332mmol/L,BE+5.5,尿pH5.0,PaCO27kPa,血K+3.0mmol/L,CI-90mmol/L,Na+145mmol/L,诊断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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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甲与乙签订一份合同,根据此合同,甲签发并承兑了一张以乙为收款人的商业承兑汇票。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当丙向甲的开户银行丁提示付款时,因甲存款不足而遭退票。丙以甲为被告以票据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此时,因乙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甲要求法院追加乙为第三人,请求法院判令乙向丙承担票据责任,免除自己的票据责任。
问:(1)银行丁以甲存款不足拒绝付款是否合法?为什么?
(2)丙以甲为被告提起票据诉讼,是否适当?为什么?
(3)甲要求追加乙为案件第三人的主张是否应当支持?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