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各类从业人员必须享有的、有关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概括为5项:①获得安全保证、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②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③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④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