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1861-2014规定:机动车安全检验人工检验部分项目数为50项,一个编号对应的项目包括多项检查内容时,有任一项检查内容不合格则该项目不合格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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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密闭钢化玻璃式应急窗的客车,在相应的应急窗邻近应配备一个应急锤以方便击碎车窗玻璃
校车和2011(2012)年9月1日起出厂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的前风窗玻璃以及外玻璃用于驾驶人视区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70%,其他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小于50%
前照灯检测时,对并列的前照灯(四灯制前照灯)进行检验时,应将与受检灯相邻的灯遮蔽
2013年5月1日起出厂的专用校车和2013年3月1日起出厂的发动机后置的其他客车应装备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
车辆不应有加装或改装强制性标准以外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不应有后射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