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串级均匀控制系统的控制目的,下面说法哪一个正确()
A
暂无解析
公务员职位的主体是()
张某是某行政机关财务管理人员,受单位派遣到某大学接受会计电算化课程培训,这种培训应属于()
简述公务员申诉事由。
公务员新工资制度将原来的15个级别增加到()
我国《土地经管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这种权属纠纷解决方式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