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规定:在腐蚀介质环境中使用的气瓶检验周期是
A、每3年一次;
B、每2年一次;
C、每4年一次;
D、每6年一次
A、在制造环节,没有必要对对影响设备或者系统能效的项目、能效测试报告等进行节能监督检查
B、未经节能监督检查或者监督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C、在设计环节,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进行鉴定
D、高耗能压力容器设计文件未经鉴定或者鉴定不合格的,制造单位不得进行产品制造
A、压力容器安装环节的安全监察,实施资格许可制度并颁发安装许可证
B、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资格分为1、2级
C、1级许可资格的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
D、取得2级许可资格的单位允许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工作
A、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B、从事压力管道设计的单位,必须取得设计许可证。
C、《设计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
D、社会中介机构、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机构也可以申请设计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