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体气瓶的充装,若在站台上存放气瓶,应做到:空瓶与实瓶必须分开放置,并设立明显标记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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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气瓶的钢印标记是识别气瓶的依据。钢印标记必须准确、清晰、完整,以永久标记的形式打印在瓶肩或不可卸附件上。
无余压的气瓶一律不准充装。
在符合有关气瓶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条件下,气瓶制造单位可按气瓶充装单位的要求,生产专用标识气瓶。
充装单位负责人和气瓶充装人员应当经地(市)级或者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液化气体的充装量可用贮罐减量法(即根据气瓶充装前后贮罐存液量之差)来确定充装量。充装过量的气瓶,必须及时将超装的液量妥善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