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中易燃气体含量大于等于5%的严禁充装。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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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装站内的充装设备,管道阀门,连接零件等,不准选用与气体介质发生化学反应的材料,特别是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材料。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气瓶的钢印标记是识别气瓶的依据。钢印标记必须准确、清晰、完整,以永久标记的形式打印在瓶肩或不可卸附件上。
气体充装站的各种管,涂漆防锈即可,不必喷涂颜色和标记。
有毒、可燃气体的气瓶库房,要装设自动报警装置。
瓶内气体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