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中起重机械的定义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等于2米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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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升机构可以使用编结接长的钢丝绳
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流动式轮胎起重机可以吊载运行,汽车起重机不允许吊载运行
多台合吊限定使用()合吊,并尽量选用起重性能与技术参数接近的起重机
起重机轨道接头的缝隙一般为5-1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