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可以从事有关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可以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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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可以同时在两个以上的机构中执业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在检验、检测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
承压类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定期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