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实验室允许带与实验无关的人员进实验室。
错误
暂无解析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将放射源从高到低分为Ⅴ、Ⅳ、Ⅲ、Ⅱ、Ⅰ五类
实验过程暂时不使用的放射源不能随便放置,必须放在专门的防护区域内
涉辐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体检,每两年进行一次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
核素自发地蜕变为另一种核素,同时放出各种射线,这种现象称作放射性衰变
购买放射源、同位素试剂和射线装置时,应首先向学校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向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办理“准购证”,方能委托采购部门进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