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机长应在船长领导下,全面负责轮机部的生产业务和行政管理,为此除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外,还应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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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调动交接班制度规定,轮机长在交接时其工作应包括实物交接和情况介绍,在下列交接工作中属“情况介绍”的是:
在开航前的备车工作中轮机长必须了解舵机下列动态:Ⅰ、试舵符合规定,系统无异常Ⅱ、应急动力电源和电器设备均正常Ⅲ、舵杆密封无异常漏水Ⅳ、轮机长亲自到现场监督试舵工作
开航前轮机长必须了解下列应急设备是否处于随时可用状态。Ⅰ、应急发电机处于自动状态Ⅱ、主机机旁应急操作功能正常Ⅲ、应急电源处于供电状态Ⅳ、烟囱百叶窗速闭装置处于关闭状态
轮机长在实施轮机值班制度时,正确的做法是:Ⅰ、与船长协商安排的值班应确保安全值班Ⅱ、根据轮机部特殊情况可自行安排,无须得到船长的同意Ⅲ、指导并监督轮机部人员严格遵守机舱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