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造船舶交接签字完毕后,轮机长应组织安全检查,对轮机部所有船员来说其工作重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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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PMS授权的轮机长是船上实施PMS的主管人员,其职责:
接新船时应按合同条款及技术文件接收新船,如发现质量和技术问题:Ⅰ、应由部门长集中整理,书面向监造组反映Ⅱ、直接向厂方担当工程师反映Ⅲ、由部门长直接向施工人员提出,及时给予纠正
轮机长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能以科学方法管理全船机电设备和轮机人员,为此轮机长必须具备:Ⅰ、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Ⅱ、善于学习、总结经验,能解决船舶机电设备出现的疑难问题Ⅲ、主动承担责任,在关键和危急时刻始终在最前面Ⅳ、具备敏锐的应急反映能力Ⅴ、在关键时刻服从船长指挥
轮机长在实施轮机值班制度时,正确的做法是:Ⅰ、与船长协商安排的值班应确保安全值班Ⅱ、根据轮机部特殊情况可自行安排,无须得到船长的同意Ⅲ、指导并监督轮机部人员严格遵守机舱工作制度
下列属于轮机长职责范围的工作是:Ⅰ、经常亲自检查机电设备工作情况,纠正异常工况参数Ⅱ、航行中每日正午检查轮机日志记录情况Ⅲ、航行中每天正午审签炉水处理报告表及冷却水处理记录Ⅳ、厂修期间落实各种安全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