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年()月()日,以国务院令()号公布施行;
( 2004 )、( 5)、( 26 )、( 407 )
暂无解析
粮食储备用于(),(),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它突发事件等情况;
接受委托从事政策性用粮的粮食经营者未执行国家政策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万元以下罚款;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报告报送();
粮食经营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
粮食收购者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经售粮者举报并查实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欠付2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的可以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