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证产品的产品名称、类别名称及品种明细应当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
错误
暂无解析
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自()起施行。
申请人试生产的产品可以作为食品销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参加首、末次会议人员应当包括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核查组成员及观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