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C
暂无解析
现场核查按照《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的项目得分进行判定。核查项目(),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在人员管理方面,核查申请人是否配备申请材料所列明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建立生产相关岗位的培训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是否取得学历证明。
()后,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QS”标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式样。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印制、发放等管理工作。
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后,办理工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