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牵连犯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分别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关于该条款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强化()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成立全面推进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安徽的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