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是由众多家庭组成的,家庭和谐关乎社会和谐。要在家庭中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就需要有家庭伦理。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维护家庭关系的种种伦理规范,它们往往体现在各种“礼”之中、从《礼记》中可以看到各种礼制的记载,如婚丧嫁娶,这些都包含着各种家庭伦理规范,而要使这些规范成为一种社会遵守的伦理,就要使“礼”制度化。在中国古代,“孝”无疑是家庭伦理中最重要的观念。《孝经》中有孔子的一段话:“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这是说“孝”是“天道”常规,是“地道”通则,是人们遵之而行的规矩,为什么“孝”有这样大的意义?这与中国古代宗法制有关。中国古代社会基本上是宗法性的农耕社会,家庭不仅是生活单位,而且是生产单位,要较好地维护家庭中长幼尊卑的秩序,使家族得以顺利延续,必须有一套维护当时社会稳定的家庭伦理规范。这种伦理规范又必须是一套自天子至庶人都遵守的伦理规范,这样社会才得以稳定。“孝”成为一种家庭伦理规范,并进而成为社会的伦理制度,必有其哲理上的根据。《郭店楚简·成之闻之》中说:“天登大常,以理人伦,制为君臣之义,作为父子之亲,分为夫妇之辨。”理顺君臣、父子、夫妇的关系是“天道”的要求,君子以“天道”常规处理君臣、父子、夫妇伦理关系,社会才能治理好。所以,“人道”与“天道”是息息相关的。“孝”作为一种家庭伦理的哲理根据就是孔子的“仁学”,以“亲亲”(爱自己的亲人)为基点,扩大到“仁民”,以及于“爱物”,基于孔子的“仁学”,把“孝”看成是“天之经”“地之义”“人之行”是可以理解的。一方面,它体现了孔子“爱人”(“泛爱众”)的精义;另一方面,在孔子儒家思想中,“孝”在社会生活实践中有一个不断扩大的过程,因此,“孝”不是凝固教条,而是基于“仁学”的“爱”不断释放的过程,只有在家庭实践和社会实践中,以“仁学”为基础的“孝”的意义才能真正显现出来。社会在发展,现代社会中的家庭伦理会变化,“孝”的内涵也会随之变化,例如“四世同堂”“养儿防老”,就因家庭作为生产单位的逐渐消失而失去意义,又如“二十四孝”中的某些形式已没有必要提倡,但作为“孝”之为核心理念的“仁爱”仍有家庭伦理之意义。在家庭不再是生产单位的情况下,保障家庭良好的生活状态,将主要由社会保障体系来承担,但“孝”的仁爱精神则不会改变,对长辈的爱敬,对子孙的培育,都是出于人之内在本心的“仁爱”,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批评抹掉了“爱”,一味说“恩”的“父为子纲”说,提出:“我现在心以为然的,使只是‘爱’,”“孝”之核心理念“仁爱”作为家庭伦理仍具有某种普遍价值的意义。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面对严峻旱情,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西南五省(区)各级党委政府正在把抗大旱、保民生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带领各族人民积极抗旱救灾。为支持西南受旱地区抗旱救灾,国家防总、水利部作出部署,由10个省(市)水利部门对口帮扶云南、贵州、广西等重旱区,确保灾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坚决打赢抗旱减灾这场硬仗。由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四省(市)对口帮扶云南省;北京、天津、安徽、湖北四省(市)对口帮扶贵州省;广东、福建两省对口帮扶广西。
(1)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说明和政府为什么要把抗大旱、保民生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
(2)面对西南五省(区)普遍遭遇百年一遇的旱情,有人赞同“天灾不由人,抗灾不由天”的说法;有人不赞同“天灾不由人,抗灾不由天”的说法。你是赞同还是不赞同,请运用生活哲学的有关知识说明理由。
与普通微信群不一样,“日行一善”微信群有个特别的群规,群友发出的红包不能抢。所有微信红包里的钱,都被用来帮助贫困人群,日行一善,积小善成大善,弘扬社会正能量。材料表明
①价值观影响人们的行为选择
②事物的发展是从量变开始的
③人们的价值选择是因时而变的
④量变引起质变是事物发展的总趋势
社会是由众多家庭组成的,家庭和谐关乎社会和谐。要在家庭中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就需要有家庭伦理。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维护家庭关系的种种伦理规范,它们往往体现在各种“礼”之中、从《礼记》中可以看到各种礼制的记载,如婚丧嫁娶,这些都包含着各种家庭伦理规范,而要使这些规范成为一种社会遵守的伦理,就要使“礼”制度化。
在中国古代,“孝”无疑是家庭伦理中最重要的观念。《孝经》中有孔子的一段话:“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这是说“孝”是“天道”常规,是“地道”通则,是人们遵之而行的规矩,为什么“孝”有这样大的意义?这与中国古代宗法制有关。中国古代社会基本上是宗法性的农耕社会,家庭不仅是生活单位,而且是生产单位,要较好地维护家庭中长幼尊卑的秩序,使家族得以顺利延续,必须有一套维护当时社会稳定的家庭伦理规范。这种伦理规范又必须是一套自天子至庶人都遵守的伦理规范,这样社会才得以稳定。
“孝”成为一种家庭伦理规范,并进而成为社会的伦理制度,必有其哲理上的根据。《郭店楚简·成之闻之》中说:“天登大常,以理人伦,制为君臣之义,作为父子之亲,分为夫妇之辨。”理顺君臣、父子、夫妇的关系是“天道”的要求,君子以“天道”常规处理君臣、父子、夫妇伦理关系,社会才能治理好。所以,“人道”与“天道”是息息相关的。
“孝”作为一种家庭伦理的哲理根据就是孔子的“仁学”,以“亲亲”(爱自己的亲人)为基点,扩大到“仁民”,以及于“爱物”,基于孔子的“仁学”,把“孝”看成是“天之经”“地之义”“人之行”是可以理解的。一方面,它体现了孔子“爱人”(“泛爱众”)的精义;另一方面,在孔子儒家思想中,“孝”在社会生活实践中有一个不断扩大的过程,因此,“孝”不是凝固教条,而是基于“仁学”的“爱”不断释放的过程,只有在家庭实践和社会实践中,以“仁学”为基础的“孝”的意义才能真正显现出来。
社会在发展,现代社会中的家庭伦理会变化,“孝”的内涵也会随之变化,例如“四世同堂”“养儿防老”,就因家庭作为生产单位的逐渐消失而失去意义,又如“二十四孝”中的某些形式已没有必要提倡,但作为“孝”之为核心理念的“仁爱”仍有家庭伦理之意义。在家庭不再是生产单位的情况下,保障家庭良好的生活状态,将主要由社会保障体系来承担,但“孝”的仁爱精神则不会改变,对长辈的爱敬,对子孙的培育,都是出于人之内在本心的“仁爱”,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批评抹掉了“爱”,一味说“恩”的“父为子纲”说,提出:“我现在心以为然的,使只是‘爱’,”“孝”之核心理念“仁爱”作为家庭伦理仍具有某种普遍价值的意义。
(摘编自汤一介《“孝”作为家庭伦理的意义》)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