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体后部用车身反光标识勾勒罐体轮廓,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不大于(),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不大于100mm。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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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用于运送易燃爆物品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应在车身两侧喷有明显的()字样或标记。
同一辆车上标识的所有车辆识别代号内容应相同。
对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车长大于()mm的公路客运载客汽车和旅游客运载客汽车,查验行驶记录装置。
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应有具备资质的安检机构的印章及任何工作人员签名,其内容至少应包括人工检查项目(车辆外观检查、底盘动态检验和车辆底盘检查)的检查结果、线内仪器设备检查项目(制动、灯光等)的检测数据和判定结果(因不能上线检测而未进行线内仪器设备检查时除外)、路试数据和判定结果(如进行)及整车检验结论。
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侧面可以由红色单元开始,靠近车辆尾部的最后一个单元必须为红色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