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值长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负责人变更手续。
错误
暂无解析
一级动火作业时,动火工作负责人、工作签发人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如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工作票所填的工作班人员与实际不符,该工作票属不合格票。
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每隔2~4h由发电部负责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3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在工作许可开工后可以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