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社执行计税工资,标准为人均(),个别发达地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上浮(),即()元。
2、临时工工资。信用社雇用的临时工工资。每人标准()元,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3、农村信用社适用的营业税率()。农村信用社改革期间营业税率为()。
4、企业所得税采用()的比例税率。同时,为了照顾众多小型企业的实际困难,对小型企业实行两档低税率,即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企业,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按()的税率征税。
5、业务招待费支出:全年营业收入净额在()万元以下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不超过营业收入净额的();全年营业收入净额超过()万元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不超过营业收入净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