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P-15型钢瓶第一至第三次检验每4年检验一次。
用烟火点试法鉴别余气时,发生剧烈燃烧并呈现光亮现象,则为氧气或氧化性气体。
气瓶的安全附件应齐全和符合安全要求。
安全阀稳定排放,应有良好的机械特性,但允许有频跳、颤振、卡阻等现象的存在。
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汽油发动机混合气过浓,加速时,消声器有“突突”声或有时放炮。
充装后瓶阀及其与瓶口连接的密封应良好。
GB3811-2007规定;载流零线可以通过金属结构、轨道、设备连接构成回路;
无剩余压力的气瓶,充装前应充入氮气置换后抽真空。
不是本充装站的自有产权或气瓶技术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气瓶可以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