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我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对电子认证服务采用强制性许可制度的理由。
目前国际上对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大概可分为三种模式,一是强制性许可制度,即认证机构必须通过了许可才能开展业务。如韩国、日本、德国及我国台湾、香港等;第二类是非强制性许可制度,即经过政府认证的认证机构会有很多优惠,反之则没有,但仍然可以运营。如新加坡即为如此。三是完全依靠市场调节,通过行业自律予以规范。我国《电子签名法》规定了对电子认证服务采用强制性许可制度,并对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做出了规定。
(1)由于认证机构的信用保障对于交易安全至关重要,若将这一领域完全交给私营企业和公司运营,政府绝对不干预,势必导致市场的混乱与无序,失去电子认证的权威性。因此政府对电子认证的管制是比较严格,只有以国家名义存在或由主管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的认证机构,或国家相关机构授权的电子认证公司,其颁发的数字证书才最有权威性。
(2)同时,在一国范围内,还有必要建立国家级的总的认证中心,对一般认证机构之间的矛盾以及消费者的多重交叉认证,由政府制定统一的、与国际接轨的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有利于认证标准化和可执行性,有利于节省交易成本,提高效益,也有利于电子认证的效力得到全球其他国家的承认,以推进电子商务的跨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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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居家护理
1999年6月初,某市一名初三学生因不堪承受过重的学习压力在家中自杀身亡。此事件在广大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中小学学生负担重、压力大的问题一时成为公众议论的中心话题,也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该市的日报、晚报、电视台、电台就此事件做了大量报道,反映了学生、家长、教师、中小学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等多方面的意见。尽管对此事件见仁见智,意见不完全一致,但大家普遍认为,政府应尽快采取适当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负担。为此,该市政府就此问题专门召开了一次会议,指示市教育局在两个月之内拿出一个减轻中小学学生负担的具体方案。1999年8月末,在征求有关专家及相关方面的意见基础上,该市教育局出台了一揽子旨在减轻中小学学生负担的措施,包括限定课时、控制家庭作业数量、严禁利用节假日上课等。
实际上,中小学学生负担过重并不是一个新问题。对此问题,公众已议论了多年,有关专家也呼吁了多年,但政府始终没有采取任何政策措施,直到这一悲剧性事件发生后,该市才出台了减轻学生负担的政策。请分析本案例中社会问题进入政策议程的条件,你认为该市在这方面应吸取什么教训?
社会生产保护劳动力的需要推动医学护理发展
护理社会学研究内容
简述社会学方法论探讨的主要问题。
护患关系及特征
护理服务组织体系的社会化
简述社会问题与个人困扰的区别。
简述应激相关障碍患者护理评估特点。
名词解释:社区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