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
《诗经》收集了西周至春秋五百多年间的作品。
行为人负有一定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前提。()
犯意表示也是一种犯罪预备行为。
犯罪构成包含着一系列要件内容。这些要件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反映行为人主观方面特征的主观要件,另一类是反映行为人客观方面特征的客观要件。()
判例法实际上是溯及既往的法律,所以判例不能成为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
任何犯罪行为都破坏、危害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只能存在直接或间接故意犯罪中,而不能存在于过失的犯罪中。()
对于过失犯罪而言,存在成立与否的问题,但不存在既遂与未遂的问题。
王安石在《本朝百年无事札子》中,说仁宗一朝“宁屈已弃财于狄夷,而终不忍加兵。”这一方面反映了仁宗的仁慈,但另一方面王安石也委婉地批判了仁宗对西夏和辽国的软弱与退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