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欲害死乙,将剧毒农药投入乙的食物内,当甲看到乙刚吃下少量有毒食物时,猛然醒悟,立即将乙送往医院,但经医生全力抢救,乙仍然中毒死亡。甲因没有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因此对甲应以犯罪既遂处理。()
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就是指犯罪行为。()
王安石在《本朝百年无事札子》中,说仁宗一朝“宁屈已弃财于狄夷,而终不忍加兵。”这一方面反映了仁宗的仁慈,但另一方面王安石也委婉地批判了仁宗对西夏和辽国的软弱与退让。
教学技术和教育技术是同一概念。
判例法实际上是溯及既往的法律,所以判例不能成为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
现代汉语中名词不能做谓语。
行为人为了犯罪而进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转为着手实行犯罪的,是犯罪预备。()
对根据普遍管辖原则所审理的犯罪,其实体法的适用根据是国刑法,而不是国际条约。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都适用我国刑法。()
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是指外表上似乎具备某种犯罪的构成条件,然而实质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是对国家和人民有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