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是由A、B、C、D、E、F、G七人共同设立的,其中D、E、F三资料仅供参考人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公司设立三年后,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公司内部矛盾加剧。股东们要求董事长A召集股东大会遭到拒绝,副董事长D遂主动决定召开股东大会,拟罢免董事长和修改公司章程。
请问:
(1)作为发起人,D、E、F三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是否影响公司的合法设立,为什么?
(2)召开股东大会是谁的权限?D在什么条件下才能主持召开股东大会?
(3)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什么条件
(4)公司财务负责人B被股东大会任命为兼任公司监事会成员,B能否接受,为什么?
从垄断与公共利益角度来看,以下对垄断市场说法正确的是?
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中已参保参合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及其他困难群众。
赡养、抚养、扶养人的支付能力=家庭收入-家庭人数×2.5倍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的三个基本条件。()
1949年9月8日,毛泽东为悼念张思德同志,发表了《为人民服务》的演讲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约束机制。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
根据事故心理学的研究,“激情,冲动,喜冒险”是事故心理原因之一?
恩格尔系数越大,说明用于食物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指出总额的比重越少。
根据《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举证的规定,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胜诉一方当事人负担。()
“三个有利于”标准中最根本的、处于核心地位的是“生产力是否得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