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县、乡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权。
1. 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2. 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的不同意见的申诉,并做出决定
3. 划分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名额
4. 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
5. 规定选举日期
6. 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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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重建的国务院政务部门是()
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共开支的批准权属于()。
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的是()
1959年第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决定撤销的是()
国务委员人选的提名权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