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适用原则。
(1)坚持以事实为根据,就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1分)因为构成案件的事实是客观的存在,对于负有处理案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案件事实是他们必须认识的首要对象。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2分)因此,要求他们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查明事实真相,坚决摒弃一切先入为主、偏听偏信等主观主义、粗枝大叶和各种不正之风。(2分)
(2)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忠实于法律。(1分)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在查明案件事实的过程中,必须遵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二是对案件所作的处理结论必须以法律的规定为标准。(2分)因此,要求他们不可以自己的想法代替法律,滥用法律,坚决摒弃各种枉法行为。(2分)
(3)以事实为根据和以法律为准绳二者作为一项法律适用原则,是相互依存的。(2分)一方面,案件事实是构成案件本身的东西,离开客观事实就不可能以法律为准绳,就谈不上正确适用法律;另一方面,离开法律这个准绳,即使弄清了案件的事实,也不能对案件作出正确的处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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