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考试网  > 试卷库  > 学历类  > 自考  > 自考专业(行政管理)  >  吴大爷2005年3月因病去世,生前未曾立下遗嘱。吴大爷有一亲生儿子甲,一亲生女儿乙。乙早在2002年因车祸身亡,其后女婿丙一直与吴大爷共同生活,照顾其起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吴大爷还有一名养子丁,丁很早就因工伤丧失了劳动能力。 问题: (1)什么是法定继承? (2)依我国继承法规定,甲、乙、丙、丁分别是否有继承权? (3)本案中,遗产在有资格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应等额分配?为什么
试题预览

吴大爷2005年3月因病去世,生前未曾立下遗嘱。吴大爷有一亲生儿子甲,一亲生女儿乙。乙早在2002年因车祸身亡,其后女婿丙一直与吴大爷共同生活,照顾其起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吴大爷还有一名养子丁,丁很早就因工伤丧失了劳动能力。

问题:

(1)什么是法定继承?

(2)依我国继承法规定,甲、乙、丙、丁分别是否有继承权?

(3)本案中,遗产在有资格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应等额分配?为什么

查看答案
收藏
纠错
正确答案:

(1) 答: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进行的继承。( 2 分)

(2) 答:甲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 1 分)乙因在遗产继承之前死亡而丧失权利能力,故无继承权;( 1 分)丙作为丧偶女婿本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而转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丁作为养子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 1 分)

(3) 答:在甲、乙、丙、丁之间不应等额分配遗产。( 1 分)在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继承份额相等,但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多分,继承人多尽了抚养义务的可多分,能尽义务而不尽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因此,丙因多尽了抚养义务可多分,丁因丧失劳动能力应多分。( 1 分)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系统论的创始人是()。

下列可适用国家豁免原则的是()

人民法院在审理下列何种民事案件时必须进行调解()

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程序和环节,除了公文的办理、管理和整理归档以外,还有()。

某甲系某企业经理,此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某乙素有业务往来。某甲之父与某乙一起赌博,输给乙3000元,无力偿还。某乙以“父债子还”为理由,催逼某甲代其父偿还赌债,遭到甲的拒绝。某乙便拒付所欠该企业的货款,于是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此案应如何处理?理由何在?

热门试题 更多>
试题分类: 初级电工证(五级)
练习次数:0次
试题分类: 初级电工证(五级)
练习次数:0次
试题分类: 综合知识
练习次数:0次
试题分类: 综合知识
练习次数:1次
试题分类: 高级等级证(三级)
练习次数:1次
试题分类: 初级电工证(五级)
练习次数:0次
试题分类: 面试
练习次数:0次
扫一扫,手机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