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服务为什么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
把“为人民服务 ”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有以下两方面原因:第一,为人民服务思想,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的客观要求。道德是社会的意识形态之一,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产生,并能动地作用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
(1)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建设最终是要达到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富裕的目的。因此,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特别是为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服务,是我们的根本目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客观要求,不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忽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强调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就是要发挥社会主义道德的能动作用,关心人民、爱护人民、扶危济困、帮贫救难,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最高要求,从而形成一种团结和睦的新型人际关系和热爱社会主义的氛围。
(2)从社会政治制度看,我国是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人民才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我们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同
“国家富强,人民幸福 ” 的奋斗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可见,“为人民服务 ”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要求,也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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