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局发交火车、轮船押运班、各通航局邮件时,如何制作路单?
1.收发邮件路单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地面局发交火车、轮船押运班,经分别签证后,分发、转运、押运各留一份;交发自办汽车、派押的委办汽车和市内趟车的,分别签证后,分发、押运或转趟单位、接收局(所)各留一份。
2.收发航空邮件路单一般应填制一式四份,发联航的邮件还应多填一份路单给中转航站。
3.发交直达航线各通航局的邮件,应按飞机卸交局分别填制总路单(邮1303)一式三份,一份交航空站,一份由航空站签退,一份随邮件交接收航站。
4.发交非直达航线(即联航)各通航局的邮件,应按邮件到达最后一个班机卸交局分别填制总路单一式三份,联航邮件每增加一个中转航站相应增加一份交中转航站经转局。
5.交干线航运局应将汇封后的邮件总袋和外走总袋,按其到达最后一个班机的卸交局登列路单一式二份,一份留底,一份封入“特快专递邮件分路单专套(邮1327)”交航方转交邮件到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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