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职业归为8个大类,八个大类分别是:
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其中包括 5 个中类, 16 个小类, 25 个细类;
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包括 14 个中类, 115 个小类,379 个细类;
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其中包括 4 个中类, 12 个小类, 45 个细类;
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其中包括 8 个中类, 43 个小类,147 个细类;
第五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其中包括 6 个中类, 30 个小类, 121 个细类;
第六大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其中包括 27个中类, 195 个小类, 1119 个细类;、
第七大类:军人,其中包括 1 个中类, 1 个小类, 1 个细类;第八大类: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其中包括 1 个中类, 1 个小类, 1 个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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