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机长可决定存留或分发有关人员保管的技术资料是:
A、检修测量记录A
暂无解析
新造船舶在开航后的三个月内,轮机长应组织轮机员做好下列工作:Ⅰ、所有应急设备的试验Ⅱ、所有设备的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整理张贴Ⅲ、校核自动控制显示数据与温度表、压力表的实际值Ⅳ、根据运行状态,选择一台副机进行解体检查
航次报告分别由甲板部和轮机部填写,轮机部航次报告主要内容是指Ⅰ、主机平均转:速Ⅱ、航次结束和开始时间Ⅲ、动力装置燃、润料消耗量Ⅳ、航行里程Ⅴ、平均理论航速
按轮机长职责规定,在添装燃油前轮机长应特别注意作好:
在轮机部的下列记录簿中,需要轮机长亲自填写的是:Ⅰ、轮机检修记录簿Ⅱ、船舶应急设备试验、检查、修理记录簿Ⅲ、船舶电器设备绝缘记录簿Ⅳ、安全活动记录簿
新船投入营运后,轮机长应组织轮机员结合新船特点建立健全基础工作,其中有:Ⅰ、尽快掌握轮机所有设备使用、操作和管理,确保安全航行Ⅱ、确保航行设备的工况调节、参数校核操作正确Ⅲ、开航后完成对所有机电设备的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