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考试网  > 试卷库  > 学历类  > 自考  > 自考专业(法律)  >  简述建设工程招标的性质和范围。
试题预览

简述建设工程招标的性质和范围。

查看答案
收藏
纠错
正确答案:

一、招标的法律性质

招标的法律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建设单位招标的根本目的是希望有施工单位就该建设项目向其投标(要约),然后建设单位在收到的若干要约中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进行评选,对符合要求的投标(要约)进行承诺,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招标的适用范围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人民币以上,或者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同时,法律规定了例外情形,即强制招标的项目有: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大多数房地产开发项目,尤其是商品住宅和保障房的开发项目,都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在海上船舶保险合同中,定期保险期限最长为()。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简述股东的出资规则。

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出让取得教育、科技、文化用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为()。

国有土地租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短期租赁的年限一般不超过()。

下列关于规制商品房销售广告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热门试题 更多>
试题分类: 面试
练习次数:0次
试题分类: 社会救助员
练习次数:0次
试题分类: 环境监测上岗考试
练习次数:1次
试题分类: 社保协理员
练习次数:0次
试题分类: 专业科目
练习次数:0次
扫一扫,手机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