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对甲公司发价的接受通知于8月5日从乙地发出,8月9日到达甲公司所在地,8月10日下午到达甲公司传达室,8月11日上午甲公司经理阅及此通知。依《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乙公司接受的生效时间是()
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它在转让时没有时间限制。()
在“波—哈技术差距论”的图解模型中,技术创新国家完成技术创新并开始生产该技术产品,到其他国家模仿其技术开始生产该产品的时间间隔称为()。
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提单是指既不填写收货人,又不要背书的提单。
按国际惯例,凡装在同一航次及同一条船上的货物,即使装运时间与装运地点不同,也不作为分批装运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