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乘坐高铁时,未按照车票规定的座位乘车,霸占他人座位,经铁路公司的工作人员 多次劝说,孙某仍不将座位让出,事后,铁路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 , 给予孙某 治安罚款 200 元的处罚,铁路客运部门则将孙某的有关信息记录在铁路征信体系中,禁止 其 180 天内乘坐火车。
(1). 该事件主要涉及哪些法律关系?
(2). 该事件体现了何种法律价值冲突?
问题一答案:
1、孙某与被占座乘客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平权型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 同时孙某占用他人座位的行为是民事侵权行为,由此产生保护性法律关系。
2、孙某购票乘坐高铁,与铁路公司的客运合同成立平权型法律关系,调整型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孙某案车票所定座位乘车,属于违约行为,进而与铁路公司成立保护性法律关系。
3、因孙某占座被铁路公安机关罚款 200 元和被铁路客运部门列入征信系统并被禁乘火车,属于隶属型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
问题二答案:
1、孙某占用其他乘客座位,体现了两个个体之间自由与自由的冲突。
2、孙某的占座行为,破坏了正常的乘车秩序,同时体现了自由与秩序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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