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甲进出口公司于2005年11月15日上午8:50用电报向美国乙公司发出要约规定接受须于11月20日前到达公司才有效。11月18日,甲公司同时接到乙公司的“接受”和“撤回接受”的通知。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在此情况下,()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包舱运输合同不能履行,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采用 FOB Stowed 这一术语变形,买方应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理舱费。
采用FOBLinerTerms这一术语变形,卖方应付担装船费用。
包板使得代理人成为不是航空公司的航空公司,他们掌握着舱位价格的制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