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下列()不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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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与英国一家公司以CFRlanded条件成交了一笔生意,按国际惯例,这批货物在目的港的缺货费用,驳船费用应由()承担。
“跟单”中的“跟”是指跟进、跟随,跟单中的“单”是指合同项下的订单。
偷窃提货不着险和交货不到险均在一切险范围内,所以,只要投保一切险,收货人若提不到货,保险公司均应负责赔偿。
在国际货款支付中,托收是属于商业信用,信用证是属于银行信用,()
某公司与英国一家公司以CFR landed 条件成交了一笔生意, 按国际惯例, 这批货物在目的港的缺货费用,驳船费用应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