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不能实现完好有效,必须在查明责任的基础上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一般是行政处罚。
如确有火灾发生,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立即用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不需要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实施;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
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净空高度大于()c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
《消防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