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自1979年7月1日起实施。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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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形态相区别的主要标志。()
判断犯罪既遂,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或预期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标准。()
只要某种行为只符合犯罪构成中的一个或几个要件,该行为就符合犯罪构成,成立犯罪。
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以血还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