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意表示也是一种犯罪预备行为。
错误
暂无解析
以行政法规范性质为标准,行政法可以划分为
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以血还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是指外表上似乎具备某种犯罪的构成条件,然而实质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是对国家和人民有益的行为。()
正当业务行为是指虽然没有法律、法令、法规的直接规定,但在社会中被认为是业务上的行为。
我国现行刑法典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