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以血还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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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中止与未遂时,“能达目的不欲”与“欲达目的不能”中的“能”与“不能”应当以客观方面为标准。
在对刑法某一条款进行解释时,只能采用一种解释方法。
犯罪构成包含着一系列要件内容。这些要件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反映行为人主观方面特征的主观要件,另一类是反映行为人客观方面特征的客观要件。()
发生火灾时,消防人员不能为了避免火灾对本人的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
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是指外表上似乎具备某种犯罪的构成条件,然而实质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是对国家和人民有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