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所不可缺少的。()
错误
暂无解析
在对刑法某一条款进行解释时,只能采用一种解释方法。
对于过失犯罪而言,存在成立与否的问题,但不存在既遂与未遂的问题。
认定因果关系则基本上完成了对于刑事责任的认定。
现在的刑法理论一般肯定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因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都应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