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在定罪时,确定的罪名,应是防卫过当罪,避险过当罪。()
错误
暂无解析
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
某甲因与某乙有仇,而产生了杀害某乙的犯意,但经过反复考虑后打消了杀害某乙的念头,某甲属于犯罪中止。
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基础。()
我国立法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允许委任行政机关制定刑法规。
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以血还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