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只能存在直接或间接故意犯罪中,而不能存在于过失的犯罪中。()
错误
暂无解析
现在的刑法理论一般肯定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应受惩罚性是指所有犯罪都必须受到刑罚处罚。()
学理解释没有法律约束力,对司法机关的办案没有任何意义。()
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的罪名,而应根据其符合的犯罪构成要件确定罪名。
香港、澳门、地区刑法仅适用于当地,不具有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