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开始前,工作票签发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危险点分析情况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清楚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操作票在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可通过及时更改操作票后,继续操作。
工作票中严禁使用“同左”、“同上”等字样,在工作票留有空白的栏内,应注明“以下无内容”;如无补充措施应在补充措施栏中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
填写工作票时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必须保证清晰,将原错字以“=”划掉,并写上正确的字,漏字以“√”符号填写上,并由工作票负责人或工作许可人在修改处盖章。
办理了动火工作票,可不再办理设备停复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事故应急抢修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