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权力的公共性。
行政权力的公共性主要体现在:
第一,行政权力的主体只能是公共机构,而不是个人或私人组织。
第二,行政权力活动的领域是公共事务,不是私人领域。
第三,行政权力的目的是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不是为私人利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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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分类的依据包括()。
半总统制国家的典型代表是()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被称为()。
在美国,既属于白宫直属机构,又属于总统助手和顾问班子的机构是()。
在行政权力的行使和运用过程中,最基本的、也是首要的环节是()